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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存在问题
发布时间:2021-01-09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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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城市废水、黑水的情况越来越多,下面就跟在线水质分析仪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一、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工作背景是什么?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是人类文明与城市文明产生及发展的先决条件之一,是人居环境要的组成部分。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流经的河流、湖泊以及其他景观水体,承载着提供水资源、发挥生态效应、承载城市生活等多种功能。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国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量急剧增大,废水排放量与处理能力的矛盾问题凸显,导致大量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到城市河道,引起水质恶化,甚至出现黑臭现象。城市黑臭水体不仅给群众带来了极差的感官体验,也是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水环境问题。
2015年4月,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到 2020 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 10%以内,到 2030 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 体得到消除”的控制性目标。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已经成为地方各级人民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2018年9月住房城乡、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战实施方案》,制定了全国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并明确指出 “到2018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基本实现长制久清。到2019年底,其他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显著提高,到2020年底达到90%以上。鼓励京津冀、长三、珠三角区域城市建成区尽早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我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不仅任务繁重,治理时间也很紧迫。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存在问题

    二、什么是城市黑臭水体,是如何分级的?
根据黑臭程度的不同,可将黑臭水体细分为“轻度黑臭”和“重度黑臭”两级。城市黑臭水体分级的评价指标包括透明度、溶解氧(DO)、氧化还原电位(ORP)和氨氮(NH3-N)。注:*水深不足25cm时,该指标按水深的40%取值
    三、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和完成情况如何?
截至2017年底,全国29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共排查确认黑臭水体2100个,其中轻度黑臭的有1390个,占66.2%,重度黑臭的有710个,占33.8%。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各地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黑臭水体治理取得积极进展,但部分城市整治进展滞后,治理任务十分繁重。截至2019年底,全国29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含州、盟)共有黑臭水体2899个,消除数量2513个,消除比例86.7%。其中,36个重点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有黑臭水体1063个,消除数量1023个,消除比例96.2%;259个其他地级城市有黑臭水体1836个,消除数量1490个,消除比例81.2%。全国共有57个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低于80%。
截至2019年底,长江经济带11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共有黑臭水体1372个,消除87.0%,其中12个重点城市消除95.6%,其他地级城市消除84.3%。黄河流域4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共有黑臭水体253个,消除88.5%。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存在问题

    四、整治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一是控源截污不到位。主要存在城镇污水管网不配套、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存在排污口、截流的污水未经处理异地排放、雨污合流等问题。
    二是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处置措施不到位。黑臭水体河面存在大面积漂浮物,河岸存在大量随意堆放的垃圾,部分堆放点管理差,垃圾无人清理,雨水冲刷导致垃圾进入河道。
    三是内源污染未得到有效解决。部分黑臭水体存在内源污染问题,重污染底泥没有得到有效清除,已完成整治的河道依然存在大面积的翻泥现象,清淤底泥随意堆放,易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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